有关毕业设计(论文)期间的请假制度
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的毕业设计管理,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,学院严格2011届毕业生的出勤情况。
1.学生不得随意缺勤,学生无论任何原因,请假3天以内由指导教师批准;请假3至7天的由指导教师批准后,送系主任批准;请假一周以上需院教学院长批准方可外出。所有的请假单必须在院教务科和学生科备案。
2.系和学院将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。对缺勤情况严重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注:请假单(毕业生请假单 )从学院资料下载处下载。
c7(中国)
20011-02-21